一、申请条件
1、思想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科研潜力,有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所在学校为全国重点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学习成绩优异,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占母校(或我校)推荐免试生名额,推免生经我校录取后占我校各学院招生指标。
其中占我校推免指标的考生为211或985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
3、毕业时应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见附件);
2、学生证、身份证、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和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本科正式成绩单一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其中占我校推免指标的考生还须提供本科成绩排名证明,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公章)
4、其他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外校推荐免试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工作日程安排
1、9月24日前(含),考生将上述申请材料统一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务必在申请表中注明占本校推免指标或占我校推免指标。
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由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及时转相关学院。
2、9月27日,学院审核上报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3、9月29日下班前,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名单,并由学院负责通知考生复试,也请考生密切关注。
4、10月8日—10月9日,由学院组织复试,请考生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了解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5、10月10日前,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和《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考核表》。
6、10月14日左右,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7、10月21日,学校研招办发放接收函、预录通知书。
8、10月21日—31日,推免生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9、11月10—14日,推免生到母校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10、11月18报名确认结束前,推免生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我校研招办,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到各学院复试前须先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领取正式的复试通知单,方能到学院参加复试。
报到时须提交:身份证、学生证、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校教务处盖章),国家英语水平六级考试证书原件或同等效力的外语等级考试合 格证书原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等原件,体检合格证明(可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报到时还应将接收函领取方式书面告知研招办。
2、拟录取推免生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
3、各学院联系方式见《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9 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 传真:67867707 信封上请注明“2014年推免生材料” 。
附件: 《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申请表》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