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公费医疗管理规定,校医院拟在2013年12月3日开始,对学校离、退休人员、学生和在职职工进行医疗费报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
1、离休人员:2013年12月3日(星期二)一天
2、退休人员:2013年12月4—6日(星期三—星期五)三天
3、在职职工:2013年12月9—10日(星期一、周二)二天
4、统 筹:2013年12月11日(周三)一天
5、学 生:2013年12月12—13日(星期四、周五)二天
每天报销的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二、要求:
1、请各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学生及在职职工,严格按照报销医药费通知时间到校医院财务室报销;每人只能一次性申报医药费;医药费发票报销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3日,过期不予报销;
2、报销时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一律凭学校公费医疗病历,学生凭大学生医保病历报销,无公费医疗病历和大学生医保病历者不予报销;
3、外院就诊发票需带就诊病历及双处方或处方复印件,并由校医院医生和院长签字后方能报销;
4、报销期间不办理出院结帐手续。
5、特别提醒:报销时离、退休人员、学生和在职职工一定要携带一卡通,财务处将进行串盘处理。职工医药费将打入工商银行卡中,学生医药费将打入中国银行卡中。
校医院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