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研究生院“关于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要求,为适应我院学科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激励在校硕士研究生从事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结合我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组织机构:
生命科学学院硕博连读考核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全面领导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资格审核、综合考核、拟录取等工作。考核小组由专业领域内博士生导师担任。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申报学生需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并具进一步培养的潜质。严格按照研究生院通知要求审核申请者条件。
三、申请审批程序和时间安排:
1、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我院具备下述条件的在学二、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2、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规违纪行为;
(2)课程学习优秀,专业基础扎实,有浓厚的学术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潜力;
(3)硕士生按照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且填报导师须具有当年的博士生招生资格。
(4)课程学习:已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无重修和补考;或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硕士生中排名前30%内。
(5) 外语水平: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雅思 5.5 分及以上,或托福75分及以上,或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或本科为英语专业并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或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 年以内)。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英语的标准执行。
(6)硕士在读期间科研表现或成果突出,经个人申请、硕士阶段导师同意,生科院学术分委员会对其科研表现或成果认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放宽选拔条件第 4项和第5项条件。
(7)获得所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
(8)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需经定向、委托培养的原单位同意。
(9)华博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入选学生硕博连读工作以相关文件规定或协议条款为准。
(10)参加硕博连读选拔的硕士研究生需在系统提交经单位审核的相关材料,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果存在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
3、申请材料清单及提交时间
2023年11月15日前,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院提出申请,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连同两位专家的推荐信、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成绩单、外语水平证书、专家推荐信、定向或委培原单位意见函),交到科研办。
4、考核时间
2023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面试综合考察,地点:5232教室。考核结束后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将拟推荐考生材料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考核内容与拟录取办法
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由申请人提前准备好10分钟的PPT,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考核小组介绍以下三方面内容(1、个人基本情况;2、入学以来的科研工作及学习情况;3、今后的科研工作思路),接受考核小组老师的提问并作答。拟录取办法如下:
1.成绩排序与录取办法: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导师招生指标顺次进行拟录取; 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2.替补录取规则:若拟录取考生放弃,则在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录取 。
3.由于指标限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对导师的招生进行适当的调整。
4.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批通过者上报省招办和教育部,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
五、监督机制
成立监督领导小组,组长:郑宁,组员由考核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全过程,包括材料申请、录取过程记录、考核成绩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我院硕博连读考核方案在报研究生院备案后于我院网站对外公布;对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
受理申诉人:
姚 珂:027-67867224,yaoke@ccnu.edu.cn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