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行(2019)166号)的通知要求,根据生命科学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宁缺毋滥,确保质量。
二、组织机构
“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我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代表等组成,全面负责我院“申请—考核”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
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2、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按学科成立“申请—考核”小组,审定组成人员名单;
4、审定学科“申请—考核”小组提出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公示;
5、处理“申请—考核”过程中考生提出的各类质疑与投诉,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三、申请条件
参加“申请—考核”制选拔的申请者,除须具备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简称“应届生”,需在入学前即2021年9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简称“往届生”),同等学力不能报考。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需提供个人相关科学研究成果,同时提交两名以上同行专家(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的亲笔推荐信。
3.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 年以内)。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招收汉族考生。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6.申请人科研表现或成果突出,经个人申请、招生培养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对其科研表现或成果认定、报研究生院审议通过,可以适当放宽选拔条件第3项条件。
四、报名
所有报考攻读我院(“申请—考核”制)2021年博士学位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所有招考类型)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与缴费,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申请人应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址进行报名缴费,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决定。
五、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一份;往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各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5.至少两名同行专家推荐信;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7.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0.申请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注:申请者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所有考生的报考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件(以“顺丰”快递形式、邮寄封面请注明“2021年博士报名材料”)或送至华中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视为报名无效。
请所有提交材料考生加入QQ群:2021级生科院博士招生群1038103342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5号楼生命科学学院230办公室林磊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电话:(027)67862336
六、资格审查
所有“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缴纳申报博士研究生报名费手续。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初审与复试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并打分(百分制),考评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占10%)、博士论文研究计划(占40%)、往届生硕士学位论文或应届生提交开题报告(占25%)、代表性学术论文或重要教学科研获奖、重要荣誉称号等(占25%)。在初审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按报考导师的考生进行成绩排序,原则上按不低于1:3(即录取名额:复试人数)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进行公示。
七、综合考核与录取规则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并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水平笔试(10%)。考察考生科技文献阅读、翻译与摘要写作能力。
3.面试(90%)。面试将综合考察考生专业基础与综合能力。申请人需针对自己已有的工作或学科学术前沿热点问题,运用PPT做一场8分钟左右的学术报告,并回答问题(约7分钟)。综合考察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研究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作能力、考生能否持续进行博士生学习研究的条件和能力。
录取规则:
1.成绩排序与录取办法:同一招生专业内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单独排名与录取。
2.替补录取规则:若同一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则在同一专业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录取。
3.由于指标限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对考生的指导教师进行适当的调整。
4. 资格审核的成绩不计入总分。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批通过者上报省招办和教育部,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
八、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考生报名材料纸质版寄送 |
2021年1月5日前 |
公示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名单 |
2021年1月8日前 |
发布实施细则 |
2021年1月22日前 |
完成考生资格审核 |
2021年3月15日前 |
公布入围考生名单 |
2021年3月20日前 |
综合考核 |
2021年4月30日前 |
入围考生报到、领取相关表格 |
学院另行通知 |
入围考生笔试 |
学院另行通知 |
入围考生面试 |
学院另行通知 |
上报拟录取名单 |
2021年5月中旬前 |
九、监督机制
成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组长:邱玉华,组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申请-考核”制的录取全过程,包括材料申请、录取过程记录、考核成绩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我院的“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在报研究生院备案后于我院网站对外公布;对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
受理申诉人员:
邱玉华:027-67867222,510934551@qq.com
邱保胜:027-67862470,bsqiu823@ mail.ccnu.edu.cn
刘 阳:027-67867224,18040365@qq.com
谢 波:027-67867827,xiebo@mail.ccnu.edu.cn
联系人:
林 磊:027-67862336,30820467@qq.com
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