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与工作原则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学院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命题小组、综合考核资格审查小组、考务小组和成绩复核小组,以保证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一)报到、综合考核时间
现场报到时间:2023年3月17日(周五)下午3:00,九号楼918会议室
综合考核时间:2023年3月18日(周六)
面 试:上午8:00-12:30
笔 试:下午2:30-4:00
考核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综合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并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水平笔试(10%)。考核考生科技文献阅读、翻译与摘要写作能力,满分100分。
3.面试(90%)。面试将综合考核考生专业基础与综合能力,满分100分。申请人需针对自己已有的工作或学科学术前沿热点问题,运用PPT做一场10分钟左右的学术报告,并回答问题(约10分钟)。综合考核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研究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作能力、考生能否持续进行博士生学习研究的条件和能力。
综合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英语水平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90%。
注:申请者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报到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原件;2.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3.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原件;4.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不提供);5.代表性科研成果原件;6.外语等级证书原件;7.其他材料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正式报到时准备申请材料以备复查。
(三)录取规则
1.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师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单独排名与录取。
2.若拟录取考生放弃,则在报考同一导师的其他考生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录取;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生计划的调整,经师生双方同意后可从同专业报考其他导师的未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
3.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 60 分以下) 不予录取。
4.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议。
三、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成立由纪检委员担任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包括考试的申请材料、资格审核、录取过程记录、考核成绩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纪检监督小组负责申诉受理。
受诉人员:姚老师
受诉电话:027-67867224 受诉信箱:yaoke@ccnu.edu.cn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