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全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若干意见》、《华中师范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和《华中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全院教师选聘数名2022级本科生班主任。
一、选聘要求
(一)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觉悟,热爱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作风正派,乐于奉献。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关心关爱学生成长,能够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
(三)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工作职责
(一)开展学风建设,做好学生的专业教育。高年级班主任重点抓好学生考研、 就业等职业发展与规划的指导工作。
(二)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参与学生思想引导工作。
(三)抓好班级管理,促进班级文化建设,协助开展党团工作。
(四)按要求参加班主任培训、班主任例会等活动,做好工作记录和工作台账。
(五)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学生健康成长。时刻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安全隐患。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向辅导员和学院领导汇报,协助处理相关事项。
(六)具体工作职责及量化指标详情见附件一《生命科学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
三、待遇与考核
(一)班主任从学院教师中选拔,与学生配备比例原则上为1:30,聘期原则上至学生毕业,特殊情况经学院批准可进行调整。
(二)学校按照200元/月的标准发放班主任工作津贴,学院按照全年60课时计入本科教学工作量,考核优秀者按5分计入绩效,缺岗聘用教学工作量的计算等相关待遇按学校政策办理。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采取“班主任自评+学院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班主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次。考核结果纳入“三育人”、“优秀党员”等评价体系,与聘任、津贴等挂钩。
(四)具体考核办法及标准详见附件一《生命科学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
四、选聘程序
(一)有意向的老师请于 7 月 21日 12:00 前,直接与余璇老师联系报名。
(二) 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遴选后, 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报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并颁发聘书。
附件一:《生命科学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二:《生命科学学院班主任工作自评表》
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