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科院第一届职代会第二次会议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综合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合理配置实验室资源,保障仪器设备正常、高效运行,充分发挥学院综合实验室在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进入学院综合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遵循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树立节约资源意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
第二章 仪器设备责任人及职责
第三条 实行仪器设备责任人制度,建立综合实验室工作人员日常管理与专业教师指导相结合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机制。由实验中心聘请相关专业教师担任仪器设备责任人,对大型仪器设备进行性能监控(每个责任教师负责一组性能相关的设备)。
第四条 根据实验室现有大型仪器设备性能分组:
一组:离心机组,包括二台落地式冷冻离心机、一台台式超速离心机
二组:色谱仪组,包括气相、液相色谱仪
三组:电泳设备组,包括双向电泳装置、变性梯度凝胶电泳装置
四组:PCR组,包括普通PCR、荧光定量PCR仪
五组:分光光度计组,包括一台紫外分光光度计、一台荧光分光光度计、一台荧光酶标仪、一台普通酶标仪
六组:凝胶成像组,包括一台凝胶成像系统、一台近红外扫描凝胶成像系统
七组:蛋白质纯化系统
第五条 责任教师职责:⑴充分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与操作技术;⑵定时(每周一次)与不定时的监控、检测设备性能与使用情况;⑶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管理人员;⑷负责相关设备的使用技术培训和主持培训结业考试(笔试与操作能力考试)。
第六条 实行严格的设备操作技能培训与持证操作制度。实验中心负责组织培训,并根据考试成绩及责任教师的意见发放仪器设备操作许可证。未获得仪器设备操作许可证者(包括学生与教师),不得操作相关仪器设备。
第三章 仪器设备使用收费及标准
第七条 为保障实验中心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强化使用者责任,对实验室部分资源及大型仪器设备适当收取费用。收费的指导思想是:⑴设备的使用与非盈利性收费,人人平等;⑵避免贵重仪器设备不必要的运转磨损;⑶避免对消耗性资源的浪费。
第八条 仪器设备使用收费与管理由学院实验中心负责,以学期为时间段,由相关实验室提供(实验中心核实)仪器设备使用时间(或次数)。
第九条 仪器设备使用所收费用主要用于:⑴综合实验室设备配件及耗材的补充;⑵寒、暑假期间综合实验室值班研究生助教津贴;⑶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
第十条 部分仪器设备、资源目录及收费标准:
1、高效液相色谱仪(主要消耗品:高压氙灯等,市场价8000元/只,使用受命1000小时。柱子自带,流动相自带)
院内收费:10元/小时
对外收费:100元/小时
2、气相色谱仪(主要消耗品:压缩空气,氮气,氢气)
院内收费:40元/单个样本
对外收费:200-250元/单个样本
3、荧光显微镜(正置、倒置、体视)(主要消耗品:荧光灯泡,3500-4000元/只,寿命,150—200小时)
院内收费:20元/小时;10元/次(30分钟内)
对外收费:100元/小时,50元/次,5元/照片(每次拍照20张以上时)
4、荧光定量PCR仪
院内收费:20元/次
对外收费:200元/次
5、超速离心机(主要消耗品:各式进口离心管,平均约12元/只)
院内收费:20元/次(自带管),50元/次(离心5小时以上,自带管),另加12元/每支管(提供管)
对外收费:200元/次(2小时以内,自带管;提供管,另加12元/每支管)
6、落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亚超速离心机(主要消耗品:各式进口离心管,100元/支(500毫升),80元/支(50毫升),12元/支(38.5毫升亚超速离心管,一次性)
院内收费:10元/次,提供非一次性离心管(离心力10万克;提供一次性管另加离心管费,12元/只)
对外收费:70元/小时(提供非一次性管,提供一次性管,12元/只)
7、荧光分光光度计(F—4500)(主要消耗品:灯泡,5000元/只,使用寿命150小时)
院内收费:20元/次
对外收费:100元/次,或150元/小时
8、二极管阵列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SINCO S—3100)(主要消耗品:灯泡,5000元/只,使用寿命3000小时)
院内收费:3元/次,5元/小时
对外收费:30元/次,60元/小时
9、超纯水(消耗品:柱子,4000元/组,共用二组,产水8—10万升)
院内收费:3元/升(去离子水不收费)
10、蛋白质纯化系统
院内收费:10元/次(自带纯化柱)
对外收费:100元/次,200元/小时(自带纯化柱)
11、近红外线扫描成象系统(ODEYSY)
院内收费:5元/次(自备染料)
对外收费:50元/次(自备染料)
12、制备型蛋白质纯化系统(Xplorer 100)
院内收费:5元/小时(自带纯化柱)
对外收费:20元/小时(自带纯化柱)
13、离子色谱仪
院内收费:5元/小时
对外收费:20元/小时
14、浓缩离心机
院内收费:3元/小时
对外收费:10元/小时
15、压力细胞破碎仪
院内收费:5元/次
对外收费:50元/次
16、毛细管电泳仪
院内收费:5元/小时
对外收费:20元/小时
17、基因枪
院内收费:5元/小时
对外收费:50元/小时
18、显微注射仪
院内收费:3元/小时
对外收费:50元/小时
19、蒸馏水
超纯水:(消耗品:柱子,4000元/组)
院内收费:3元/升;对外收费:10元/升
去离子水:(消耗品:柱子,7500元/组,两根)
院内收费:2元/25L桶(反渗透水不收费)
对外收费:1元/升
20、双向电泳系统
院内收费:20元/次
对外收费:100元/次
21、实验动物实验室动物养殖
只收饲料费、垫料费及其他与饲养直接相关的费用,经测试后,根据实
际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小白鼠:?元/每个饲养日
家 兔:?元/每个饲养日
第四章 仪器设备损坏的赔偿
第十一条 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事故的,对责任人坚持批评教育为主,辅之以经济赔偿的原则。要通过对事故的处理达到教育仪器设备使用者、进一步增强其责任心的目的。
第十二条 对教职工和本科生故意损坏或违规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的,其维修费用(或购买经费)金额在100元以内(含100元)的,由事故责任人全额赔偿。金额在100元以上的,事故责任人赔付100元+100元以上部分的30﹪。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第十三条 研究生做论文实验过程中因个人过失(包括违规操作或个人粗心大意)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研究生本人赔付应赔总额的30%,导师赔付应赔总额的70%。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条例归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2010年5月1日起执行
2010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