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各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和卫生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放火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工作,发生事故及时通报和处理。
二、实验室全体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电话119)。
三、加强实验室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发现损坏、被盗等应立即上报,确保消防设施及器材完好、有效。
四、实验室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及电热器取暖、做饭,禁止擅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生活用品,如有废液,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便倾倒。
五、每天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水电安全,清除实验室内的废纸及易燃品。检查实验室使用、贮存的易燃易爆药品等是否按要求安全存放。做好实验室节假日的安全值班工作,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如遇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院领导并妥善处置。
六、实验室要经常保持仪器设备、地面、墙面、桌面清洁卫生。
七、实验室钥匙的配发要经实验室主任同意,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或借给他人使用。
2010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