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生科院大型实验仪器设备实行持《资格证》上机操作,无证者不得单独操作相关设备。
第二条通过报名参加相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资格证。
第三条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组织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技术培训,并根据培训、考核结果发放资格证。
第四条 教师队伍及其职责
第一款以本院年轻教师为主,及设备供应商方面的工程师,共同组成培训的教师队伍。
第二款教师应发挥自己所长,每个教师负责1-2台(不超过2台)设备的培训工作,教师可以交叉负责设备,每台设备应有两名教师负责教学。
第三款教师的任务:讲解设备基本的工作原理,重在讲解操作技术及相关软件的使用技术。组织理论与(重点)操作考核,向实验中心提交考核结果及建议发放资格证的人员名单。
第四款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相关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通报。
第五条培训对象:本院全体研究生,已参加科研立项或创新实验项目的本科生,以及有兴趣的教师。
第一款全体新入学研究生务必经过培训。
第二款高年级研究生,已经会使用并且在此以前经常使用的大型设备,经实验室管理人员确认后,可以免除培训、考核,直接获得相应设备的使用资格证。对于不会使用的设备,同新生对待。
第三款参加培训的设备名称:由研究生与导师协商,根据毕业论文的需要,选定参加培训的设备名称。
第四款报名:接受培训人员,在确定参加培训的设备名称后,到综合实验室熊国梅老师处报名,登记设备名称,并在规定的时间与地点参加培训。
第六条 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一款资格证造假。取消所有大型设备使用资格3个月,以观表现,决定是否重
新发证。
第二款转借证件。初次予以警告,再犯时取消相关设备的使用资格2个月,以观表
现,决定是否恢复其使用资格。
第三款拥有某项设备使用资格,但不按规矩操作。初次予以警告,再犯时取消该项设备使用资格,经重新培训取得资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四款违规操作造成损失或导致设备损坏时,根据我院《实验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的条款处理。
第六条对于遵守设备使用制度,操作技能良好的学生,毕业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发给大
型设备操作技能优良证书,作为学生实验技能的证明。
第八条 培训时间:培训安排在每年九、十月份,十月发证。
第九条证件收费:《生科院大型设备上机资格证》证件初办每份收工本费2元;由于遗失或其它原因需要补办时,每份收工本费5元。
2008年1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