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精密仪器和设备由专人(责任人)负责管理,责任人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并做好详细记录、实验室主任定期检查。
2、严格验收制度。按照购买合同组织有关专家对大型设备进行验收,并写出验收报告,之后有关人员办理建卡入帐报销手续。将设备卡、使用说明书、验收报告规档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
3、每件大型设备都要制定操作规程,张贴在显眼处,实验人员严格按规程操作,以减少设备的损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4、严格使用手续。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实行持证上机制度,无证不得上机操作,使用完毕按要求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和设备运行状态。未经实验室主任签字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卸仪器设备,更不允许私自借出,否则视情节轻重追究经济或刑事责任,经批准借出的仪器设备,要办理必要的手续,按期归还。
5、所有大型仪器设备对全院师生实行开放共享,凡是不能做到共享的,取消下次购置计划。
6、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调离本室时务必将本人所保管的大型仪器设备帐、物、卡在实验室主任参与下与接收人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
7、对于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人为损坏或丢失,将按照学院有关制度予以赔偿。如责任人管理不善,视为失职,对失职的处罚依情节轻重由院行政与实验教学中心共同研究决定。
8、对于淘汰或因自然损耗而确实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要及时办理报损报废手续,要报废的设备需先经实验室主任认可后,再填写报损报废单,并及时销帐。
2010年4月修订